城市拆迁经营户贷款 < 返回列表 业务简介是本行所属分支机构向从事城市旧城改造房屋拆除行业的经营户发放的用于回收拆房废料所需流动资金的个人贷款。贷款用途限于拆房经营户所需流动资金。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自有资金、信誉、收入、贷款方式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一年以内。贷款方式可采用信用、抵押、质押、保证或联保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