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桐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分行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浙银罚告字﹝2025﹞73号),本行因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问题,被处罚人民币75万元。同时,两名责任人被处罚款共3.75万元。
对于监管部门的上述处罚事项,本行已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整改,后续将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和制度执行,不断提高本行反洗钱管理水平。
桐庐农商银行
2025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