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营造清朗网络空间之普法宣传系列(四)

时间:2024/05/16

转载自:微信公众号·东宁市公安局

打击整治络谣言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生态环境,全力营造清朗网络空间,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按照公安部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专项行动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东宁市公安局将依法严厉打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谣言传播者,对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法网站、账号等,将采取关闭、停止运营等措施,维护网络空间的清朗环境。



东宁市公安局提醒您:

1、严禁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不发布、不传播、不评论未经证实的消息和不明来历的信息,避免造谣、信谣、传谣。对于已经发布的虚假信息,应当立即删除并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如果无法删除,应及时公开辟谣,并向公众说明情况;
2、避免网络暴力。网民和各类自媒体不得通过网络制造和散布谣言,损害他人名誉或隐私;
3、履行主体责任。网络平台和自媒体应规范内容生产、发布和传播,及时处置网络谣言等违法信息,减少谣言的传播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