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简介
是本行根据农户的信用状况和家庭资产情况,实行“一次核定、一次发放、分期归还、按季结息、到期收回”的中长期贷款。
贷款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桐庐户籍的农村居民。
贷款额度
原则上在自建或购置房屋款的50%以内。
贷款用途
批地建房资金不足;购置商品房资金不足;装修自建房或购置房资金不足。
贷款期限
最长贷款期限可达10年。